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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买卖交易税费

商品房、拆迁房

买方 评估价/申报价X1.5%+申报价X0.05%+¥3元/平方米
(契税+印花税+交易税)
卖方 申报价X0.05%+3元/平方米
(印花税+交易税)
     
房改房、解困房
经济适用房


买方 评估价/申报价X1.5%+申报价X0.05%+¥3元/平方米
(契税+印花税+交易税)
卖方 评估价/申报价X1%+申报价X0.05%+¥3元/平方米
(土地收益金+印花税+交易税)

备注:1、商品房未住满五年需缴纳个人所得税:增值部分X20%
   2、未住满一年的,除缴纳个人所得税外,还须另缴上述增值额5.5%的营业税及
     附加税和2‰的社会事业发展费
   3、关于申报价与评估价:房产交易计税时就高不就低,贷款额度就低不就高。